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_支付境外设计咨询机构的设计咨询费用需代扣营业税及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4-07-31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支付境外设计咨询机构的设计咨询费用需代扣营业税及所得税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94794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31

尊敬的纳税人:

一、境外设计咨询机构向境内机构提供设计咨询而收取的设计咨询费,应认定以下具体事实后,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协定的规定判定在中国的纳税义务:

(一)该设计咨询费是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还是劳务费;

(二)在该设计咨询费属于劳务费的情况下,该劳务活动是发生在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

二、就上述事实认定以及有关税收规定的适用等具体税务案件处理问题,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陈述、申辩;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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