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_我单位体检费,医院开具的财政部监制的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可不可以入账?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9-08-01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我单位体检费,医院开具的财政部监制的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可不可以入账?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575399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8-01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因此,纳税人应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按照您的描述,建议您向票据监制部门确认是否合法有效。账务处理问题建议参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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