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青海省地方税务局_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2014-10-28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26200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10-28

尊敬的纳税人: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招聘合同等都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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