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运输公司,客户委托货物运输途中,损坏了部分产品,客户要求我司赔偿,我司付款,对方开具损毁产品的发票给我司,进项能抵扣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31617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5-02-04
尊敬的纳税人:
你司支付给客户的赔偿款,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对方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你司取得上述发票也不得做进项抵扣。
建议你司拒收此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