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经济代理服务代订机票产品的携程电子普通发票, 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6590629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5-13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因此对于购入代订机票经济代理服务的发票无法计入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