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_收到经济代理服务代订机票产品的携程电子普通发票, 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2-05-13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收到经济代理服务代订机票产品的携程电子普通发票, 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6590629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5-13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因此对于购入代订机票经济代理服务的发票无法计入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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