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_请问手撕票上面的发票专用章,盖在了发票联与兑奖联的骑缝上,撕开后发票联只有半枚章可见,导致发票专用章上的名称与税号显示不完整,这种发票可以正常使用吗…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2-10-11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请问手撕票上面的发票专用章,盖在了发票联与兑奖联的骑缝上,撕开后发票联只有半枚章可见,导致发票专用章上的名称与税号显示不完整,这种发票可以正常使用吗,需要退回补盖章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6634373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10-11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八条规定,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阅读0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