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逾期补报有滞纳金产生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7103193183500111872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08-28
尊敬的纳税人: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是税款,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关于滞纳金及罚款的规定,不缴纳滞纳金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