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_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逾期补报有滞纳金产生吗?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08-28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逾期补报有滞纳金产生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7103193183500111872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08-28

尊敬的纳税人: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是税款,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关于滞纳金及罚款的规定,不缴纳滞纳金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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