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_汇雅公司是海口的一家花木种植企业,请问签订花木植物的租赁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1-03-18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汇雅公司是海口的一家花木种植企业,请问签订花木植物的租赁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061299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3-18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因此,如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征税范围的应税凭证无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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