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是否需允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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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