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4-28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登录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2023-04-28 09:30:13]
[主持人]:为宣传落实好国家近期出台的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企业做好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持续优化大连税收营商环境,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谷兆春,企业所得税处处长乔露,副处长林胜利、杨林以及业务专干胡德梅等五位嘉宾做客本期访谈,为您现场解答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欢迎大家积极参与。[2023-04-28 09:34:31]
[主持人]:欢迎各位嘉宾做客本期访谈。[2023-04-28 09:35:12]
[嘉宾]:各位网友上午好。很高兴通过这一平台与大家进行网上交流。[2023-04-28 09:36:14]
[主持人]:谷兆春副局长,您好。我们注意到,近几年,国家在促进企业科技研发、创新投入,以及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出台了诸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近期出台的优惠政策吗?[2023-04-28 09:38:33]
[嘉宾]:2022年以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财税部门相继出台了“提高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标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支持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等一系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今年,为继续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又出台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企业范围。[2023-04-28 09:42:11]
[嘉宾]: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下,大连市各级税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持续强化企业所得税智能申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水平,着力规范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管理标准,进一步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为“两先区”和“三个中心”建设贡献税务力量。[2023-04-28 09:47:34]
[主持人]:乔处长,您好。今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都有哪些变化内容?税务部门在优化服务、便民办税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2023-04-28 09:48:54]
[嘉宾]:为更好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 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对《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27号明确,发生政策性搬迁事宜的企业在搬迁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不再填写和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简化了办税流程。[2023-04-28 09:52:26]
[嘉宾]:为确保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顺利开展,税务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多举措开展智能申报、系统调试、政策宣传等工作。一是完善智能申报体系建设。在总局纳税申报风险提示服务的基础上,充分用好企业所得税智能申报体系,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指标体系建设,探索推出纳税申报“智慧体检”功能,实施“健康风险扫描”,出具“税收体检建议”,辅导纳税人对汇算申报差错及时自查处理,完成合规申报。二是保障纳税申报系统上线。新版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公布后,第一时间与软件公司联合开发本地网络申报系统,满足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的个性化需求,经过多轮精心测试后及时上线运行,确保纳税人如期开展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三是丰富政策宣传辅导形式。梳理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利用“税云堂”直播平台开展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最新优惠政策变化等直播培训;围绕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区分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特殊政策等类别,对政策依据、政策要点、纳税申报及资料报送要求等进行整理归纳,通过大连税务公众号等官方媒介推送给纳税人;主动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信息等第三方数据信息,“点对点”开展精准辅导。[2023-04-28 09:55:41]
[嘉宾]:我们将扎实开展好企业所得税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策管理水平和纳税服务质效,更好地促进大连企业健康发展。[2023-04-28 09:56:51]
[网友]:小微企业政策近几年变化比较多,能否给讲一下现阶段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2023-04-28 09:57:01]
[嘉宾]: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2024年12月31日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04-28 09:57:52]
[嘉宾]: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申报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2023-04-28 09:59:18]
[网友]: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7号公告出台后,把2021年第13号公告废止了,像我们这样的制造业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研发费100%加计扣除是否受到影响?[2023-04-28 10:00:32]
[嘉宾]: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应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制造业企业在进行202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原13号公告规定处理,即“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023-04-28 10:02:15]
[嘉宾]:同时,新出台的7号公告扩大了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企业范围,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制造业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继续享受加计扣除相关优惠政策。[2023-04-28 10:03:09]
[网友]:我们企业发生了一些劳务人员费用支出,能不能并入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基数?[2023-04-28 10:03:21]
[嘉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因此,企业直接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支出,允许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2023-04-28 10:05:17]
[网友]:公司是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在大连,在西部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如何享受低税率优惠?[2023-04-28 10:06:59]
[嘉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八条规定,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因此,在不同税率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应先按分摊比例划分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各自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加总后再次按分摊比例分摊应纳税额并就地缴纳入库。[2023-04-28 10:09:48]
[网友]:我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如何办理多缴税款退税?[2023-04-28 10:10:12]
[嘉宾]:自2021年度开始,如果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企业应及时申请退税,不再抵缴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当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成功后,系统经自动判断存在多缴税款时,系统会弹出提示页面,显示“您有企业所得税多缴税款,是否确认办理退(抵)税申请?”,可选择“立即办理”或“暂不办理”。当选择“立即办理”时,系统自动跳转“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功能,办税人员填写相关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确定”,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即为已提交退抵税申请,办税人员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查询处理进度;企业也可以选择“暂不办理”,后续再申请退税。
[网友]:麻烦问一下,我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出现的税会差异填报到哪里?[2023-04-28 10:13:12]
[嘉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有关规定,企业在执行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时,产生的税会差异纳税调整金额填报到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5行“六、其他”行次。[2023-04-28 10:15:41]
[网友]:老师好,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是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0月15日一次性付款新购置一套600余万元设备,11月底调试完毕,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吗?[2023-04-28 10:16:05]
[嘉宾]: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文件规定,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你公司在2022年12月1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购买的生产设备,可以享受税前全额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2023-04-28 10:18:11]
[嘉宾]:如果您企业在2022年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该优惠政策,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仍然可以选择享受优惠,通过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12.4行,“4.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和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30.2行“ 2.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进行扣除。
[网友]:我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在开发项目已经完工,收到购房者银行按揭买房的首付款,汇算清缴时可以计到A105010表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相关栏次么?谢谢![2023-04-28 10:20:24]
[嘉宾]: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相关栏次,填报的是房地产企业发生销售未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结转完工产品业务,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纳税调整额。如果企业销售已经完工的项目,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按“销售商品收入”填报到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不得继续按照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相关规定填报。同时,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2023-04-28 10:23:49]
[网友]:软件信息公司,虽然没有申请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我们在2022年也发生了一些研发费用,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进行加计扣除吗?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2023-04-28 10:24:11]
[嘉宾]:您公司发生符合条件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您公司2022年1月至9月,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为75%,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2023-04-28 10:27:01]
[网友]:我单位是一家行业协会,刚刚取得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请问企业所得税中,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是如何界定的?[2023-04-28 10:27:48]
[嘉宾]: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04-28 10:29:56]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就进行到这里了,感谢嘉宾们的解答和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见。[2023-04-28 10: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