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咨询_物业长租地下非产权车位及人防用储藏间是否缴纳房产税_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的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非产权车位及人防储藏间,这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和房产税?税率是多少呢?如何计征?参考的…

陕西纳税咨询
2024-04-23
来源:陕西省税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haanxi.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46792&sysid=181

详细信息

标题: 物业长租地下非产权车位及人防用储藏间是否缴纳房产税

内容:

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的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非产权车位及人防储藏间,这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和房产税?税率是多少呢?如何计征?参考的税务文件能否同步发下链接

办件分类: 反映要求

办件编号: NSZX20240400130

提交时间: 2024-04-22 14:11:3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政发〔2022〕15号)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第五条 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

建议您根据上述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如确属转让行为,应按照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印花税税目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技术合同中包括: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文件未列明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建议您根据实际合同并结合上述文件判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4-04-23 14:53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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