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留言咨询_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_我想请问一下,什么情况不用办个税的汇算?

四川留言咨询
2024-03-21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

网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8618&sysid=8

办件标题: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咨询对象: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内容:

我想请问一下,什么情况不用办个税的汇算?

办件编号:NSZX20240301552

咨询时间:2024-03-21 16:56:4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规定:

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3-2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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