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河北_增值税_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现在按多少比例加计?

2024-02-28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增值税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51b3ccf0f4ab4e5992a9e6660deb72c5

留言时间:2024-02-27

纳税人所属地:河北

问题内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现在按多少比例加计?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2-28

答复内容: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您的问题已通过电话形式回复。您咨询的实际问题为:我单位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现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还有吗?最新的加计抵减的比例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二、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企业外购芯片对应的进项税额,以及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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