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借统还业务增值税免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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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4-03-06
纳税人所属地:陕西
问题内容:请问集团公司从不同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形成资金池,转借给下属各单位符合统借统还。是否只要向下属单位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的综合平均利率,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由于资金流不是一一对应,集团企业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是否要低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单笔利率?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3-08
答复内容: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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