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疑问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2adb9b39bb3f4028aa76ca99ab7393be
留言时间:2024-03-30
纳税人所属地:河北
问题内容:我单位23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的所得税优惠,现在要做23年汇缴了发现应纳税所得额400多万了,怎么办?需要补缴税款吗?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3-31
答复内容: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六、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2022年第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