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浙江_外部人员住宿费进项税能够抵扣?_企业举办的培训会议,外请的讲师产生的住宿费专票,在报销的时候,进项税能否抵扣?

2024-04-03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外部人员住宿费进项税能够抵扣?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7d24f8242fc04ec2968b04e0e792cac7

留言时间:2024-04-03

纳税人所属地:浙江

问题内容:企业举办的培训会议,外请的讲师产生的住宿费专票,在报销的时候,进项税能否抵扣?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24-04-03

答复内容: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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