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安徽_租房不开发票_我于今年一月份进行租房,租房地点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金宁路北恒泰阿奎利亚悦景府二期,与房东签订四个月的合同,房东电话18130054642,…

2024-05-16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租房不开发票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e2312d650dbd4de88fc63f154095edd9

留言时间:2024-05-15

纳税人所属地:安徽

问题内容:我于今年一月份进行租房,租房地点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金宁路北恒泰阿奎利亚悦景府二期,与房东签订四个月的合同,房东电话18130054642,其中合同要求每月每人除房租外上交60元的公共水电费,但实际使用水电费仍然为租客平摊,并且在合同到期时不愿退还我除公共水电费外的个人剩余电费,房东要求每次缴纳电费不得低于五十元,并且没有提前告知剩余电费不予退还,我在合同到期后与房东协商后表示不愿退还,并且经沟通后表示无法提供发票

附件:gehw9w.jpg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5-16

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长丰县局征收管理股回复:关于您举报未开发票一事,征管股工作人员于5月16日跟您联系,您明确表示当时通过微信付款给周恒,应该是和普倩倩一起出租房屋,后来与房东就退还水电费等产生矛盾纠纷,所以寻求税务部门帮助。
按照您的要求,征管股工作人员于5月16日11:40拨打您提供的普倩倩联系方式,接电话的是一位男士,接通后税务人员向其宣传了个人出租房屋发票代开、依法纳税等政策,并向其详细表述了可以到长丰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以及长丰县内就近的长丰县南部和县城政务中心大厅、县内7个邮政局办理发票代开事宜,其表示已知晓。但是其自述您承租前曾明确告知不索要发票,且由于距离长丰县太远,如果为了开发票到长丰县境内跑一趟不容易,其表示愿意和您沟通解决矛盾纠纷。
征管股工作人员于5月16日11:49向您反馈了上述情况,您表示理解和感谢。您如需税务部门帮助,可以致电房屋所在地税务分局“双凤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电话66476889)”反映。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安徽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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