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政策。如果企业在预售阶段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按政策应预缴企业所得税。那么,如果企业是在项目分期竣工备案的前提下,现售已完工开发产品,是否需预缴企业所得税呢?武汉市各区和黄冈市有无关于该涉税事项的不同政策依据?
咨询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
咨询时间:2024-05-22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4-05-31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湖北税务12366坐席已于2024年5月24日致电回复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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