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税务问答_未利用地_想请问一下,修路占用未利用地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新疆自治区税务局
2020-04-17
来源:新疆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税务问答_未利用地_想请问一下,修路占用未利用地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网址:https://xinjiang.chinatax.gov.cn/xjportal/pages/book/bookAction.do?oper=detail&docId=65106

尊敬的用户宇宇航,您于2020-04-16进行了咨询

收信人:新疆纳税服务中心104号咨询员

主题:未利用地

新疆纳税服务中心104号咨询员:
   想请问一下,修路占用未利用地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新疆纳税服务中心104号咨询员回复于2020-04-17
宇宇航: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二条的规定,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本地区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占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经与相关部门核实:企业占用土地若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的,不论是否利用均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耕地占用税。

因此,请您比照上述文件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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