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纳税咨询_生产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是否缴纳买卖合同印花税_1、我公司是供暧企业,每年生产用电、用水、用气较多,对于我公司购进的电、水、气,是否需要缴纳买卖合同印花税?2、《民法典》中买卖合同与

新疆纳税咨询
2023-12-01
来源:新疆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纳税咨询_生产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是否缴纳买卖合同印花税_1、我公司是供暧企业,每年生产用电、用水、用气较多,对于我公司购进的电、水、气,是否需要缴纳买卖合同印花税?2、《民法典》中买卖合同与

网址:https://xinjiang.chinatax.gov.cn/trsxx/pages/web/letter/politicalInfo.html?id=ff8080818c1de202018c1f65bcfb0018

姓名:胡文慧

标题:生产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是否缴纳买卖合同印花税

内容:

1、我公司是供暧企业,每年生产用电、用水、用气较多,对于我公司购进的电、水、气,是否需要缴纳买卖合同印花税?2、《民法典》中买卖合同与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在第三编 合同 的第九章和第十章分别列示的,我是否能理解为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

当前状态:已办结

提交时间:2023-11-30 16:43:30

回复内容:

新疆税务12366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经与相关部门核实: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合同在民法典中称为“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具体解释可参考民法典,若是电水气热力公司销售给用户(最终的使用者)不缴纳印花税。用户指自然人和企业;若电水气热力公司销售给企业,企业再转售需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回复时间:2023-12-01 18: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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