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纳税咨询_棚户区搬迁改造过程中取得的补偿款
链接:https://yunnan.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16611&sysid=6
办件标题:棚户区搬迁改造过程中取得的补偿款
内容:
我公司属于一家国有企业,在棚户区搬迁改造工程中政府对我公司所属的地块进行征收,我公司取得政府拨付的一笔补偿款,一部分属于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款,一部分属于补偿费,是否都需要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收入?
咨询类型:企业所得税
附件:无附件
办件编号:NSZX20240103112
提交时间:2024-01-29 23:54:37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答复时间:2024-01-30 18:17
附 件:
答复内容: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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