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保险公司承保自有车辆车险,能自己给自己开专票吗?_保险公司承保自有车辆车险,能自己给自己开专票吗?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1422
受理号:2023071411097945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保险公司承保自有车辆车险,能自己给自己开专票吗?
咨询内容:保险公司承保自有车辆车险,能自己给自己开专票吗?
咨询人:李**
咨询时间:2023-07-14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07-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文件的规定: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您承保自有车辆车险不属于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因此按照文件规定不符合开具发票条件,无法给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