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混凝土、砂、石税率问题_经营建材的商贸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砂石的税率分别适用多少?依据的政策文件是什么?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均按征收率3%吗?谢谢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1982
受理号:2023091575078187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混凝土、砂、石税率问题
咨询内容:经营建材的商贸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砂石的税率分别适用多少?依据的政策文件是什么?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均按征收率3%吗?谢谢
咨询人:耿**
咨询时间:2023-09-15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09-18
回复内容:
尊敬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相关规定: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因此一般纳税人不是销售财税〔2009〕9号文件列举自产货物,且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列举的特殊税率的货物,就销售混凝土、砂石是按13%,小规模在2023年1月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适用3%减按1%征收率。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