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个人转租要交什么税费_个人从房东那租来房子(住宅),然后转租给一家公司办公用,都有合同,如是承租的公司要租赁发票,个人(二房东)去税局代开要交什么税费,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什…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2018
受理号:2023092518472451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个人转租要交什么税费
咨询内容:个人从房东那租来房子(住宅),然后转租给一家公司办公用,都有合同,如是承租的公司要租赁发票,个人(二房东)去税局代开要交什么税费,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什么成本(租赁给公司的价格和从房东那承租的价格是一样的,平价转租),个人所得税税率要按多少计算?
咨询人:陈**
咨询时间:2023-09-25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09-2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个人转租住房涉及税费如下:
1、增值税及附加。
(1)月均摊租金不超10万元,且开具普通发票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月均摊租金超过10万元,或开具专用发票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同时,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2、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不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转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5、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据实征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文件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税前可以扣除的费用,扣除顺序依次为: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不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②转租房屋的,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含增值税额)。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④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2)核定征收。根据各市税务局自行制定的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税收政策的公告,以南宁市税务局发布的《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地方税费政策问题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为例,个人租赁住房,每月取得租赁收入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1%;每月取得租赁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1.2%。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