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问题_我单位有2016年4月30日前(旧)和2026年5月1日后(新)的不动产出租,旧不动产采用简易计征,新不动产采用一般征税。请问旧不动产的维修费用支出可…

广西纳税咨询答复列表
2023-12-18
来源:广西省税务局

广西答复列表_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问题_我单位有2016年4月30日前(旧)和2026年5月1日后(新)的不动产出租,旧不动产采用简易计征,新不动产采用一般征税。请问旧不动产的维修费用支出可…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2776

受理号:2023121229411502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问题

咨询内容:我单位有2016年4月30日前(旧)和2026年5月1日后(新)的不动产出租,旧不动产采用简易计征,新不动产采用一般征税。请问旧不动产的维修费用支出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票在新不动产进行进项税的抵扣?

咨询人:何**

咨询时间:2023-12-12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12-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您企业旧的不动产出租按照简易计税,发生的装修费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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