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最新契税政策_家庭第三套住房 面积115平米按3%收取吗,有优惠政策吗?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3194
受理号:2024011484566791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最新契税政策
咨询内容:家庭第三套住房 面积115平米按3%收取吗,有优惠政策吗?
咨询人:吴**
咨询时间:2024-01-14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01-1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
第三条规定,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现将我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决定如下:
第一条我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
综上所述,您购买家庭第三套住房按3%税率征收契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