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社保退回的稳岗返还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_企业收到社保退回的稳岗返还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广西纳税咨询答复列表
2024-02-02
来源:广西省税务局

广西答复列表_社保退回的稳岗返还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_企业收到社保退回的稳岗返还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3326

受理号:2024012929469914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社保退回的稳岗返还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咨询内容:企业收到社保退回的稳岗返还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咨询人:王**

咨询时间:2024-01-29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02-0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如您企业收到的稳岗返还符合以上的财政补贴收入定义,则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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