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保险公司出的一个月的交强险保单,是否需要代收车船税?_保险公司出的一个月的交强险保单,是否需要代收车船税?

广西纳税咨询答复列表
2024-03-11
来源:广西省税务局

广西答复列表_保险公司出的一个月的交强险保单,是否需要代收车船税?_保险公司出的一个月的交强险保单,是否需要代收车船税?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3669

受理号:2024030612309297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保险公司出的一个月的交强险保单,是否需要代收车船税?

咨询内容:保险公司出的一个月的交强险保单,是否需要代收车船税?

咨询人:李**

咨询时间:2024-03-06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03-1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交强险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

根据您的描述,保险机构应当在收取交强险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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