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社团收的会费是否免税_你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第一是:舞蹈社团收取的会员费没有开具发票,是否可以享受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第二是:舞蹈社团开具收取会员费的发票是额外向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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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2024030624557845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社团收的会费是否免税
咨询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第一是:舞蹈社团收取的会员费没有开具发票,是否可以享受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第二是:舞蹈社团开具收取会员费的发票是额外向税务机关申请一定格式的发票还是通过数电票里面的开票开具就可以了呢?
咨询人:韦**
咨询时间:2024-03-06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03-1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八、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
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因此,请您判断舞蹈社团收取的会员费是否属于以上社会团体和会费的定义,若属于,则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若非营利组织是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则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若不是,则不能免征。因此,请您判断舞蹈社团收取的会员费是否属于非营利组织是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若属于,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如您单位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当开具增值税发票。若确实属于免税的会员费,正常开具发票,没有特别的发票样式,税率选择免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