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答复列表_商家没有给予发票_租的电动车租期到了给我了,合格证跟车备用钥匙都给我了没有给我发票我没办法上车牌,索要也没给一直拖着不给我发票

广西纳税咨询答复列表
2024-03-14
来源:广西省税务局

广西答复列表_商家没有给予发票_租的电动车租期到了给我了,合格证跟车备用钥匙都给我了没有给我发票我没办法上车牌,索要也没给一直拖着不给我发票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3689

受理号:2024030927006689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商家没有给予发票

咨询内容:租的电动车租期到了给我了,合格证跟车备用钥匙都给我了没有给我发票我没办法上车牌,索要也没给一直拖着不给我发票

咨询人:赵**

咨询时间:2024-03-09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03-14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文件的规定:

第十八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如您与对方发增值税应税行为,若对方拒绝给您开具发票,您可以通过以下路径提交相关举报事项:

广西税务局官网首页(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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