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取得的通讯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3-05-04 10:23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标题:企业职工取得的通讯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内容:
企业职工取得的通讯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姓名:燕昂
提问时间:2023-05-03
状态:已回复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答: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46号)第二条规定:“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各类企业单位,参照当地行政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个人取得通讯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或超过每人每月500 元最高限额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当地政府未规定具体标准的,按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全额的 20% 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回复时间:202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