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留言回复_与总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又转包出去需要缴纳两次印花税吗?

辽宁留言回复
2023-11-30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网址: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3/11/30/art_1960_595.html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与总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又转包出去需要缴纳两次印花税吗?

内容:

与总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又转包出去需要缴纳两次印花税吗?

办件编号:LYHF20231130

提交时间:2023-11-3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的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3-11-30 09:54:41

附件: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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