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留言回复_请问企业购买礼品奖励员工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辽宁留言回复
2023-12-14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网址: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3/12/14/art_1960_597.html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请问企业购买礼品奖励员工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内容:

请问企业购买礼品奖励员工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办件编号:LYHF20231214

提交时间:2023-12-1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的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3-12-14 14:12:41

附件: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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