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留言回复_请问企业自产自销谷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辽宁留言回复
2024-01-18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网址: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4/1/18/art_1960_602.html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请问企业自产自销谷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内容:

请问企业自产自销谷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办件编号:LYHF20240118

提交时间:2024-01-1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已处理

答复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感谢您的咨询,再见!

处理人: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4-01-18 14:27:47

附件:无附件

阅读0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