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纳税咨询_私立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增值税发票税率_您好,请问在私立医院的健康体检中心收取的体检费增值税应适用什么税率,还是说属于免税。如果是免税的话在发票上税率栏上应怎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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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私立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增值税发票税率
内容:您好,请问在私立医院的健康体检中心收取的体检费增值税应适用什么税率,还是说属于免税。如果是免税的话在发票上税率栏上应怎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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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NS20181100259
提交时间:2018-11-02 10:50:0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免税、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差额征税的,税率栏自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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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答复时间:2019-08-2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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