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留言平台_贵局2023年10月11日8点59分通过留言公开栏公布的湖北省武汉市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内容,说是可以通过手机扫码查看,但是扫码后,手机显示的结果还是二维码,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问…

湖北留言平台
2023-11-14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贵局2023年10月11日8点59分通过留言公开栏公布的湖北省武汉市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内容,说是可以通过手机扫码查看,但是扫码后,手机显示的结果还是二维码,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问下这是什么原因。我主要想了解下湖北省关于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残疾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

咨询人:朱宝石
咨询时间:2023-11-13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3-11-14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第一,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00〕224号)文件规定,报经省政府确定,对我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取得劳动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0年8月1日)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减征照顾的范围。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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