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留言公开_存量房转让中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扣除项有哪些?

2023-06-29
来源:青岛税务
存量房转让中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扣除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3-06-29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纳税人所属地青岛
留言时间2023-6-19
标题存量房转让中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扣除项有哪些?
内容局长您好:\n贵局2023-3-2日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青岛市存量住房房产交易的税务明细及缴纳比例》,其中,个人所得税部分描述为“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以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想咨询其中的合理费用包含哪些,是否包含按揭利息?\n是否可以公布下实操细则?
答复机构个人所得税处
答复时间2023-6-26
答复内容6月26日上午,用83931751电话回复纳税人,了解其具体情况是要出售自己的住房,该房产办理过按揭贷款,纳税人咨询利息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
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纳税人表示知晓并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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