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购房后不开具购房发票
内容:
2022年,购买南昌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19栋1单元3004号,一次性支付总价款为939,000元,至今未开具购房发票!只开具了收据!请求税务机关责令开发企业,按国家规定开具购房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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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类别:
办件编号:ZXZZ20231203766
提交时间:2023-12-22 16:2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办至相关部门,反馈内容如下:
2022年购买南昌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19栋1单位3004号,一次性支付总价款939000元,至今未开具购房开票。只开了收据,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已联系南昌金坚财务人员核实该房号已于2022年10月25日开具发票,现南昌金坚工作人已跟户主取得联系交付发票。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3-12-27 16:37
附 件: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