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点问答_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 : 2023-09-28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问: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