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屋改建、装修的,是否缴纳房产税?
发布日期:2023-07-24 15:37来源:厦门税务
留言时间:2023-07-14
纳税人所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我公司租入场地及办公楼(比较旧),将其加固装修后用于经营,请问我公司承担的改建、装修费用,我方需要缴纳房产税么?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7-2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因此,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由出租方缴纳房产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厦门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