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留言公开_给客户的商品提供包装服务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分别是多少?

厦门税务
2023-08-18
来源:厦门税务

给客户的商品提供包装服务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分别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3-08-18 11:24来源:厦门税务

留言时间:2023-08-14

纳税人所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给客户的商品提供包装服务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分别是多少?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8-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为商品提供包装,增值税适用13%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规定:“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厦门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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