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12366网上留言_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宁波税务
2023-10-31
来源:宁波12366网上留言

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留言时间:2023-10-30

纳税人所属地:宁波

问题内容:

合伙企业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应该和股权转让区别开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享受权益时用的是“财产份额”而非“股权”,会不会涉及缴纳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目前实际操作中个别地区税局对此持有应缴纳态度。想知晓有没有相关政策或是国税问答支持,或是宁波税局对此如何界定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10-3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产权转移书据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因此,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不包括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书据,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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