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251号建议的答复
2022年06月2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樊庆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银税担互动合作新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银税互动”的建议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关决策部署,税务总局联合银保监会持续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通过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在依法合规和企业授权的前提下,向银行提供企业的相关纳税信息,为小微企业“增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银保监会持续完善融资担保行业监管规制,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准公共定位,稳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政策导向,主动对接、简化手续,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落实风险分担机制。银保监会已将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作为单独指标,纳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体系,以提升银行开展业务的积极性。
综上,银税合作和银担合作均是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有效方式,并且可以在银行端实现有机融合,进而发挥叠加效应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对于您提出的将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银税互动”建立“银税担互动”合作新模式的相关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年底已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提出要统筹建立国家和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市场主体在各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支持有需求的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接入,助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目前,税务总局已加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专班,并积极指导各地税务部门加快实现税务领域相关信息系统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配合地方政府持续做好纳税信用信息共享工作;银保监会也将继续加强监管规制建设,督促监管政策落地实施,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发挥功能作用。
二、关于拓展深圳“税务-产业”联盟链,实现银税企链上信息共享的建议
为拓展数据交互渠道,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深圳市税务局联合互联网、金融、制造业等行业重点企业建立了“税务-产业”联盟链,运用跨链技术,打通税务链、金融链、产业链的数据通道,使得企业、金融机构、税务机关共享联盟链上信息,实现各方有力协同,从而降低成本、提升协作效率,让链上企业享受便捷、精准、可信、一站式的综合性服务。“税务-产业”联盟链是开放性平台,任何机构、企业遵守有关规定均可自愿接入平台。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根据服务企业需要,积极拓展“税务-产业”联盟链应用场景,更好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010-63410775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