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留言公开_关于青岛银盛泰博观御品收款未开具发票事宜_尊敬的局长您好!╱n我于2021年6月29日购买了位于胶州市广州南路236号博观御品一期的附房,并于当日交了购买附房的钱款并索要发票,其销售人

青岛留言公开
2022-07-08
来源:青岛税务

青岛留言公开_关于青岛银盛泰博观御品收款未开具发票事宜_尊敬的局长您好!╱n我于2021年6月29日购买了位于胶州市广州南路236号博观御品一期的附房,并于当日交了购买附房的钱款并索要发票,其销售人

发布时间: 2022-07-0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纳税人所属地:青岛

留言时间:2022-6-29

标题:关于青岛银盛泰博观御品收款未开具发票事宜

内容:尊敬的局长您好!\n我于2021年6月29日购买了位于胶州市广州南路236号博观御品一期的附房,并于当日交了购买附房的钱款并索要发票,其销售人员承诺很快会开出发票,随后虽经我多次催要,到现在已经一年了,仍然没有将发票给我,并以各种理由推脱,并问我索要发票的目的。我认为既然博观御品收了我的购房(附房)款,就应该出具发票并将其交给我。但我迟迟未收到盖发票,其是否有什么不良动机?再就是,收了欠款到开发票超过一年,这种事情合理合法吗?\n请领导协助解决这件事情。\n

答复机构:胶州第二税务所

答复时间:2022-7-7

答复内容: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知悉。您于2022年6月30日已经通过12366平台反映过该案,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7月1日9时30分与您取得联系,并展开调查核实。经核查,您所在小区开发商为青岛银盛泰城市置业有限公司,我局于2022年7月2日10:00联系其财务经理李主管,通报了相关投诉情况。李主管回复小区附房目前具备了交房条件,可以开具发票。您的发票开发商已于2022年7月6日开具,发票号码:00147602,请及时联系开发商青岛银盛泰城市置业有限公司收取发票。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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