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留言公开_入伍12年的老兵退伍创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_您好局长,我爱人当兵12年2022年底退伍回家了,在部队评过残,回家后想创业想咨询下有什么税收政策

青岛留言公开
2023-02-07
来源:青岛税务

青岛留言公开_入伍12年的老兵退伍创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_您好局长,我爱人当兵12年2022年底退伍回家了,在部队评过残,回家后想创业想咨询下有什么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2-07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纳税人所属地:青岛

留言时间:2023-1-30

标题:入伍12年的老兵退伍创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内容:您好局长,我爱人当兵12年2022年底退伍回家了,在部队评过残,回家后想创业想咨询下有什么税收政策

答复机构:开发区纳税服务科

答复时间:2023-2-2

答复内容:一:办理情况
经电话联系来话人,来话人表示要咨询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和办理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根据税政科回复,电话告知来话人,《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除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19〕8号)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如果还有其他补充诉求,已建议来话人再来电咨询。
二、回复情况
2023年2月2日9:46国家税务总局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王俊平用58256813回复来话人,来话人表示满意。
(分股领导:孙波 联系人:王俊平 联系电话:5825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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