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8〕289号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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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部门其他文件
核心词: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1998.05.15
生效日期:1998.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国税函〔1998〕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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