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2366网上留言_“特种作业证操作证”不属于个税抵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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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特种作业证操作证”不属于个税抵扣范围?
留言时间:2023-04-10
纳税人归属地:江西
问题内容:
你好,本人于2022年通过继续教育考取应急管理部设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类别为“电工作业。”在用app报税时,也有电工此项,本人申请了继续教育个税抵扣。另外还在app上传了证件照片。 4月10日上午,南昌税务第一税务分局有工作人员打电话来,说此证不能退税,理由是签发机关是“南昌市应急管理局”,不是部级单位,要应急管理部才行。可实际上,特种操作作业证都是由应急管理部监制,实际签发由所属地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请问,此证是否能作为个税抵扣的有效证件?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4-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办至相关部门,反馈内容如下: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在该目录范围内的则不能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