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366网上留言_疗养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_职工以报销形式取得的疗养费是否需要计入收入总额,由企业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北京12366网上留言
2023-05-15
来源:北京12366网上留言

北京12366网上留言_疗养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160ba2eaee6844f5b5d46810026fe25b

问题名称:

疗养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3-05-13

纳税人归属地:北京

问题内容:

职工以报销形式取得的疗养费是否需要计入收入总额,由企业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附 件:疗养费相关文件.docx

疗养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4号)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因此疗养费不包含在内,另根据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构成范围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单位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该纳税人取得的疗养报销费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疗养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复机构: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2023-05-15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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