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留言平台_a)员工受伤,发生了医疗费、住院费等,还有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其家属来探病的车费、住宿费等,当然,有些有医保报销,意外报销,公司补贴一部分怎么操作?需要什么凭证?个税还要交吗?B)员

12366纳税服务处
2023-03-27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留言咨询平台

a)员工受伤,发生了医疗费、住院费等,还有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其家属来探病的车费、住宿费等,当然,有些有医保报销,意外报销,公司补贴一部分怎么操作?需要什么凭证?个税还要交吗?B)员工生病受伤住院治疗,除了他本人可以报销医保、工伤保险之外,公司也发放点慰问金,慰问金是否需要并入工资交个税?
咨询人:福田☆西子(
咨询时间:2023-03-25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3-03-27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a)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相关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无需报送资料。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第三条规定,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B)如果企业发放的慰问金,符合生活补助费的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法规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答复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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