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企业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是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北京、厦门口径)

史炳凯
2023-05-21
来源:


【税递网】企业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是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北京、厦门口径)


经济事项税种涉税问题地区执行口径索引
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所得税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还是差旅费?北京为职工培训而发生的费用应归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因此企业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应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1.1、1.2
福建
企业组织员工外出参加职工教育培训,产生的差旅费可以作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3.1
厦门如果企业职工培训发生的交通费、餐费等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上述事项如果不是与培训有关的必要的支出,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34.1

各地执行口径:


北京

1‍.1 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企业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的税务处理问题


问: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还是差旅费?

答:为职工培训而发生的费用应归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因此企业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应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1.2 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还是差旅费?

日期:2019-12-16 10: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咨询内容: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还是差旅费?

回复内容:为职工培训而发生的费用应归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因此企业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应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福建

13‍.1福建12366问题集_2022年5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16.企业组织员工外出参加职工教育培训,产生的差旅费是否作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国家发改委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规定:“二、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一)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企业富余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

三、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

……

(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具体列支范围包括:

……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

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企业组织员工外出参加职工教育培训,产生的差旅费可以作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厦门

3‍4.1 工教育经费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2cb18b64ab7345859bfc30d61c9dd03c

问题名称:

职工教育经费

留言时间:2019-05-31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召开小型会议或者举办培训无场租费用只有餐费和公杂费,能否列支会议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5-31

答复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因此,如果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请遵照执行。 因此,如果企业职工培训发生的交通费、餐费等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上述事项如果不是与培训有关的必要的支出,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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